祐生醫院 長期居家呼吸器依賴
呼吸治療訪視
呼吸治療照護
呼吸治療儀器測
呼吸器個案護理照護
肺復原活動指導
聯絡電話:07-2866688 手機: 0921763054 聯絡人員:林 主任
E-Mail: rtcare@yahoo.com.tw
◎長期呼吸器依賴返家照顧
患者回家或入住健保特約的一般護理之家,可由與健保特約有「居家照護作業」項目之機構,徵得病患或家屬之同意收案後,由醫師、呼吸治療人員、護理人員、個案管理人員等組成之醫療團隊定期訪視病患,提供呼吸器使用之設備及治療處置(病患亦可選擇自備呼吸器),再由照護單位向健保署申請相關居家訪視醫療費用。
◎申請條件 符合其中一項即可:
●連續使用呼吸器21天(含)以上,呼吸器使用中斷時間未符合脫離呼吸器成功之定義者,皆視為連續使用。
●使用呼吸器之處置項目需為57001B (侵襲性呼吸輔助器使用)、57002B(負壓呼吸輔助器使用)或57023B (非侵襲性陽壓呼吸治療如 Nasal PAP、CPAP、Bi-PAP),惟使用57023B 之呼吸器依賴患者,須由加護病房或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使用57001B 或57002B 後,因病情好轉改用57023B 之呼吸器依賴患者
●居家照護階段,經醫師診斷為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(ALS, 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;ICD-10-CM:G12.21)、先天性肌肉萎縮症(Congenital Muscular Dystrophy;ICD-10-CM:G71.2、G71.0)、脊髓肌肉萎縮症(Spinal muscular atrophy;ICD-10-CM:G12.9)或龐貝氏症(肝醣儲積症第二型Pompe disease;ICD-10-CM:E74.02),且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並符合附表9.5之收案標準者,再經健保審查符合醫療必須使用呼吸器處置項目57023B (非侵襲性陽壓呼吸治療如 Bi- PAP,排除Nasal PAP、CPAP) 之呼吸器依賴患者。
◎自行負擔費用
全民健康保險本階段醫療服務內容,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之病患得免除部份負擔,惟提供居家照護服務所需之交通費及自行指定之特殊材料,費用由病患(或家屬)負擔。另入住護理之家之病住房及生活照護費用須自行負擔,價格依所住房型及護理之家之定價而有所不同。
◎呼吸器照護計畫提供的居家照護服務及給付內容:
1.居家呼吸照護小組各類人員訪視費:
呼吸治療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至少二次。
護理師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至少二次。
醫師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二個月至少一次。
2.治療處置費。
3.治療材料費:含居家呼吸照護治療處置時所需治療材料之使用或更換。自行指定之特殊材料,費用由病患(或家屬)負擔。
4.設備供應費:含居家呼吸照護所需一切設備及附件之供應。自行指定之特殊材料,費用由病患(或家屬)負擔。
5.設備維修費用。
※有關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試辦計畫承辦院所,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/一般民眾/網路申辦及查詢/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試辦院所查詢(http://www.nhi.gov.tw/Query/query11.aspx?menu=18&menu_id=703&WD_ID=703&webdata_id=3862)
◎收案流程
● 接受通知 24小時收案通知電話: 0921763054
→ 評估個案
→ 與家屬溝通、說明及解釋
→ 上游醫院醫師指示試機(RHC)時程
→ 開始試機(RHC個案)
→ 居家環境評估、停電、停氧,提供協助改善及解決方案
● 陪同個案出院
→ 醫師(胸腔科)訪視,居家正式收案
→ 網路填報
→ 送件向健保局申請收案
→ 健保局通過收案申請
→例行居家訪視
服務內容
● 呼吸治療相關儀器設備提供-呼吸機、製氧機、抽痰機、噴霧機、相關耗材
● 呼吸治療相關技術實施及衛教
● 回轉住院服務
● 辦理重大傷病證明
● 檢體採集與檢查
● 肺功能檢查
● 臨床床邊相關檢查
● 呼吸機脫離訓練